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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常态化治理,期间重点时段强化管控)。 二、治理区域 城区、徐水经济开发区(大王店)全域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重点覆盖校园周边、医院周边、商业商圈、居民小区、公共广场及城郊结合部等人员车流密集区域。 三、治理重点 (一)车辆停放乱象。机动车未在泊位内停放、压线、逆向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泊位;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及大型车辆违规占用小型车位。 (二)重点车辆违法。客运车、货车、危化品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含二三四轮)的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非法改装、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等行为。 (三)通行秩序违法。酒驾醉驾、“飙车炸街”、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限行规定行驶、不礼让行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设施。 (四)其他影响秩序行为。占道经营、堆物作业形成“马路市场”;货运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驾车时使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 在集中治理期间,公安分局、执法局等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现场执法+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联合执法,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管控。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暂扣、吊销驾驶证、扣留车辆等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主动配合治理工作。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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