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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徐水区水价调整听证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9  点击: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徐水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供水企业成本进行了科学、详细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论,供水成本呈上升趋势。故拟对徐水区城镇供水价格进行调整, 并于近期(30日后,具体时间看二次公告)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水价调整听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情况

供水成本构成

1.原水成本:徐水区原水主要取自南水北调干渠,原水成本为2.51元/立方米。(基本水费:1.20元/立方米,由受水区各市县政府列入年度预算,向水发集团缴纳;计量水费:1.31元/立方米,按照市场化方式收缴计入供水成本)

2.制水成本:包括制水过程中的设备折旧、药剂采购、人员工资、能耗等费用,制水成本为1.66元/立方米。

   3.输配成本:涵盖供水管道的铺设、维护、更新以及泵站运行等费用,输配成本为1.16元/立方米。

综合各项成本因素,单位定价成本为4.13元/立方米。

二、拟调整方案

 本次水价调整综合考虑了成本变化、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节水导向以及周边地区水价情况等因素,拟定了以下调整方案:

 1.居民用水

阶梯水价调整(依据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10立方米及以下,水价拟由现行的2.33元/立方米调整至2.79元/立方米,该阶梯用水量可满足约80%的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第二阶梯:月用水量超过10立方米但不超过15立方米的部分,水价由3.49元/立方米调整为4.19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月用水量超过15立方米的部分,水价由6.99元/立方米调整为8.38元/立方米。

合表用户: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拟调整为3.07元/立方米。

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力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统筹利用低保资金,对城镇低保户用水实施价格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

2.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水价拟由3.97元/立方米调整至4.76元/立方米以促使企业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超定额累进加价: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水量分为四档:第一档为定额(由水利部门制定)内用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执行;第二档为超定额20%(含20%)以内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1.5倍加收水费;第三档为超定额20%-40%(含40%)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2倍加收水费;第四档为超定额40%以上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3倍加收水费。

3.特种行业用水: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拟由17.28元/立方米调整为20.73元/立方米,强化对高耗水特种行业的用水成本约束。

    以上价格均不包含0.40元/立方米的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居民0.85元/立方米,非居民1.20元/立方米)。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徐水区水价调整听证事项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0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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