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徐水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优先支持秸秆资源利用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企业。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落实补助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秸秆还田沃土、秸秆饲料化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秸秆还田沃土 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聚焦玉米、小麦等主要作物,因地制宜推广覆盖、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措施,集成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技术的应用覆盖率。在秸秆还田沃土县,打造秸秆高效还田千亩以上展示区,形成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带动开展规范化、机械化还田作业。满足农户(经营主体)对机械化秸秆还田机具的需求,对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及作业进行补贴。包括秸秆粉碎还田机、大马力秸秆还田机、旋耕机、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械、小麦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腐熟剂抛洒机、深松机等及其他与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相关设备(含定位、监测等附属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实施秸秆深埋还田、碎混还田、覆盖还田少免耕、快速腐熟还田、腐熟剂抛洒作业补贴;购买腐熟剂补贴。对实施秸秆深埋还田、碎混还田、覆盖还田少免耕、快速腐熟还田、腐熟剂抛撒作业的,作业补贴不高于20元/亩;购买腐熟剂补贴不高于5元/公斤。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颗粒饲料、清选揉丝、破壁处理、菌酶发酵、全日粮配方等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水平,逐步建立秸秆饲料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资源跨县区打造秸秆饲料化利用优势产业带。围绕奶牛等草食家畜发展、种养结合、秸秆黄贮、打捆、压块、膨化处理等内容有关机械购置补贴。包括自走式青储收割机等青贮机械、秸秆铡草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打包机、秸秆压块机、TMR搅拌机等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 (三)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示范推广高效清洁秸秆收集打包技术和机具,培育收储运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统筹构建标准化的收储中心和收储点,打造秸秆收储运典型模式。鼓励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农机)服务中心积极拓展秸秆收储运功能。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输送带、地磅、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不得与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利用重复补贴,即同一吨秸秆不得补贴两次)。 (四)开展监测评价 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重点评价秸秆还田对耕地质量、作物生长和病虫草害发生等方面的影响(具体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司《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的通知》)。数据及监测情况,统一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考。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徐水区域内各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服务中心。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股室业务骨干对拟购买设备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优先选定符合方案要求6-9家单位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3、遴选结果将在徐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项目的承担主体,要按照《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年底前完成项目规定的建设任务。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各承担主体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承担主体按照补助标准予以补贴。 (二)申报要求 1.企业(合作社)等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明细清单。 3、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要有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4、近三年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工作总结、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5、基本帐户信息。 6、自筹资金证明。 7、其它体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人员设备配备、经营状况水平、工作保障等证明性材料。 8、企业(合作社)等承担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相关证照等必须用原件扫描),经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并附推荐书,推荐书由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按照申报时限要求由申报主体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推荐书报至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服务中心。 (三)其他要求 1、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实施资格。 2、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局项目。 四、申报时间 报名日期: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17点半止 联系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谭志雄 联系电话:0312-8786835 电子邮箱:xsnyjjsb@126.com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2: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承诺书。 附件1 xx企业(合作社) 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装订目录 1.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 2.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帐户信息复印件 3.土地手续(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4.企业(合作社)基本情况,包括现有相关机械设备明细清单、经营场地面积和人员配备情况图片等资料 5.企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6.2024年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工作总结,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工作业绩相应的现场图片、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 7.2025年项目拟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明细,企业项目实施优势,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8.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承诺书 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 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一、企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 名 称 | (盖章) | 地 址 |
| 邮 编 |
| 主页网址 |
| E-mail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注:以上信息将用于网站网页名片信息并予公开 | 理事长、法人 |
| 手机 |
| 工商首次注册时间 | 年 月 日 |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
| 成员人数(个) |
| 持农机驾驶证人数 |
| 其中农民成员数(户) |
| 注册资金 |
| 企业占地面积(㎡) |
| 服务范围 |
| 收储场面积(㎡) |
| 秸秆利用方式 |
| 项 目 | 2023年 | 2024年 | 年经营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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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盈余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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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作业服务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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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社经营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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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农机原值(截止到2024年12月): 万元 机具总数: (台/套)具总数 | 拥有农机具总数(截止到2024年12月): 台(套) | 其中: (以下主要列举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具) | 如:打捆机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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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稻麦联合收割机: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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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载机: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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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近三年来企业(合作社)运营主要情况和成效 |
| 三、申报项目内容(请注明申报设备购置类或作业补贴类具体预算) |
| 四、证明材料(如以下资料等) 1、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理事长身份证复印件,成员名册及出资额清单复印件。 3、近两年财务报表。 4、场地、机具棚、维修间和合作社外景等照片各1张。 (以上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报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五、区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保定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承担主体承诺书 我单位申报参与《徐水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项目合同要求实施,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自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承担主体全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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