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店镇东黑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西黑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西黑山村地;南至西黑山村地;西至西黑山村地;北至西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街村地;南至北街村地;西至北街村地;北至北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街村地;南至北街村地;西至北街村地;北至北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佃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佃头村地;南至佃头村地;西至佃头村地;北至佃头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南孙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 1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5公顷。 1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小赤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32公顷。 1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86公顷。 1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曲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2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文村村地;南至文村村地;西至文村村地;北至文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文村村地;南至文村村地;西至文村村地;北至文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广门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广门营村地;南至广门营村地;西至广门营村地;北至广门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城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庄村地;南至城北庄村地;西至城北庄村地;北至城北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庄村地;南至城北庄村地;西至城北庄村地;北至城北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城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村地;南至城北村地;西至城北村地;北至城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东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关村地;南至东关村地;西至东关村地;北至东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3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关村地;南至东关村地;西至东关村地;北至东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石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石桥村地;南至石桥村地;西至石桥村地;北至石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谢坊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 3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4公顷。 3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袁家坟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6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中孤庄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中孤庄营村地;南至中孤庄营村地;西至中孤庄营村地;北至中孤庄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白塔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4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小庄村地;南至小庄村地;西至小庄村地;北至小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站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站里村地;南至站里村地;西至站里村地;北至站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站里村地;南至站里村地;西至站里村地;北至站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西史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5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北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6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6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东史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史端村地;南至东史端村地;西至东史端村地;北至东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梁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5号地块拟转用你单位(四至:东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林地;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林地;西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林地;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林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8日开始后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公司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转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7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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