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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0
高林村镇高林营村及有关农户: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高林村镇派出所;南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高林村镇派出所;西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北至高林营村耕地、高林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6.42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二、征收目的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 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特此公告。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3年7月11日
高林村镇高林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第3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四至:东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高林村镇派出所;南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高林村镇派出所;西至高林营村建设用地;北至高林营村耕地、高林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6.42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7月24日后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本公
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昌全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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