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徐办字[2021]30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复审,本次共确定1人符合安家费补贴申领条件。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 22日至2022年 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8601771。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学位) 备注 1 王子轩 保定如艺墨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科 安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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