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徐办字[2021]30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区人社局会同区公安局集中审核,本次共确定符合落户奖励申领条件。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8601771 序号 姓名 原户籍 1 刘立忠 承德市承德县 2 刘瑞奇 山东省利津县 3 梁博 山东省鄄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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