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优势蛋鸡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安排290万元,用于优质蛋鸡养殖项目新建改扩建,进一步扩大优质蛋鸡养殖规模,增加养殖量和养殖场户收益,实现蛋鸡养殖高质量发展,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及时报名,现将蛋鸡产业加群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存栏大午金凤蛋鸡2万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养殖场; 2、企业具备合规的登记手续,包括地类证明、环评审批手续、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备案证等; 3、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支持环节 蛋鸡规模养殖场饲养环节及新建扩建养殖规模,实行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二)补助标准 按照存栏量多少进行补贴,新建扩建大午金凤蛋鸡年存栏2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给予补助,存栏 2-4(含)万只,每场补助30万元;存栏 4-5(含)万只,每场补助50万元;存栏5-10(含)万只,每场补助80万元;存栏10万只以上,每场补助100万元。每场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控制在30%。 三、申报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备案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地类证明; 3、环评审批手续; 4、存栏证明; 5、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具体地址、内容、投资概算、实施步骤、时间进度、资金筹措、组织保障措施、项目绩效、项目责任人等; 6、其他资料。 四、申报资料及报送时限 各企业务必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申报要求,科学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区农业局,报送时限为2021年7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区农业局将及时审核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上级要求编报我区的实施方案,在我区实施方案未经上级审核备案前,各项目单位不得进行前期建设。
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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