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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徐水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4月6日至7月2日,我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二: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三:尾号4和9限行; 星期四: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五:尾号1和6限行。 徐水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法律责任,依照《关于2021年徐水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徐大气办〔2020〕121号)执行。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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