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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自2021年1月11日7时起,暂停执行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保定市徐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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