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告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我区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一、主城区限行原则: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二、主城区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长城北大街以东、华龙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三、主城区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主城区限行措施:
        (一)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2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