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财农)[2017]5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文件要求,通过认真汇总各乡镇及农场、苗圃场上报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确定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429963.19亩,拨付资金43240000元,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100.56元/亩,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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