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规【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4月,我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24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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