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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二月二”全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3  点击:0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开展“二月二”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4日(农历二月初二)全天、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及家属要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予以拘留。
  四、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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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3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二月二”全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2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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