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其中10月7日为节假日不限行,10月8日限行尾号4和9。 一、限行原则: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二、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三、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限行措施: (一)主城区继续执行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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