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要求。现将2019年9月,我区享受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26日至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姓名 身份证号 创业实体名称 补贴金额 王成 1306251983xxxx045X 保定石溪画廊(普通合伙) 5000元 种丹 1306251988xxxx0426 保定市德善康大药房 3000元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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