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化解农发行农业政策性贷款风险和处置中恒泰达公司库区资产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科学合理地指导XS-10控制单元规划和建设管理,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该地块控规的批复(徐政批[2019]5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徐水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S-10控制单元(局部地块)修改》草案,现将该修改草案在现场和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ushui.gov.cn)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一、修改范围
北至纬三路,西至经十五街,南至华龙路,东至健民路,总用地面积42.21公顷。
二、修改内容
规划拟将原经十六街线形进行优化,沿现状鑫龙城住宅小区西围墙连通华龙路与纬三路,更名为经十七街;将原经十六街(纬三路至纬四路段)红线宽度调整为30米,与经十六街(纬三路以北段)红线宽度一致,路名不变;将纬四路北、经十七街东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中小学用地;将纬四路北、经十七街西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对经十七街西、纬四路南北两侧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的开发强度指标进行修改,具体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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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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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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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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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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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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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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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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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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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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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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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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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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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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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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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纬四路南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经十六街西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内规划分别配建幼儿园一所,金融保险用地、公园绿地的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等指标仍均按照徐水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S-10控制单元一般开发强度等要求进行控制。 公告时间自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30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19年10月20日前来函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2-8696989 联系地址:保定市徐水区政通路21号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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