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冬季我区接收的退役士兵26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有3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实行以档案为依据,用考核量化服役贡献的办法,按照接收、计划、考核、排序、选岗、公示、安置等程序组织实施,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于2018年11月23日前已完成接收、计划、考核、排序的工作,2018年11月25日上午在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按退役士兵考核总分高低先后次序进行选岗,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的选岗工作。现将选岗情况进行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