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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0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与保定主城区同步,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9/2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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