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6]9号)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机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实施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保定市徐水区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徐水区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docx
2018年7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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