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双代”(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工程施工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和支持。为保障工程顺利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通过微信、网络等媒体或在公共场所散布谣言,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抵制“双代”工程建设,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二、严禁殴打施工人员,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阻挠施工,扰乱燃气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盗窃、损毁燃气管道、电力设施,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盗窃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破坏正在使用的燃气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前,全区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燃气公司、各施工企业、广大人民群众要勇于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全区公安民警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取证,予以严厉打击。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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