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告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保定市徐水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双代”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6/08  点击:0

 

  我区“双代”(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工程施工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和支持。为保障工程顺利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通过微信、网络等媒体或在公共场所散布谣言,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抵制“双代”工程建设,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二、严禁殴打施工人员,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阻挠施工,扰乱燃气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盗窃、损毁燃气管道、电力设施,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盗窃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破坏正在使用的燃气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前,全区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燃气公司、各施工企业、广大人民群众要勇于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全区公安民警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取证,予以严厉打击。

2018年5月21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保定市徐水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双代”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6/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