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近期我区将组织实施南水北调总干渠通过瀑河水库经瀑河河道向白洋淀生态补水工作。为确保补水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生态补水沿途涉及瀑河乡、户木乡、遂城镇、安肃镇、崔庄镇、大因镇等六个乡镇,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组织巡查,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自我安全意识,远离河道、水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止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种植阻碍行洪林木或者高秆作物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限五日内自行清除,确保河道通畅。 三、禁止在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排放废水、废液等。 四、 补水期间,水利、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环保、国土、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补水安全。 五、希望库区和河道沿线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补水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教育并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六、决不允许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私自挖堤取水,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蓄水和补水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责任;对破坏和阻扰蓄水、补水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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