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将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是要严格按照《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保人社字[2018]41号)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人社字[2018]42号)的精神,切实做好2016、2017、2018三个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两项工作。
二是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技术上的问题,请直接与各培训平台联系。
三是请务于5月30日前将《河北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实名申领登记表》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徐水区人社局科干股(区政府大院西楼一楼118房间)。
联系人:赵金霞
联系电话:0312-8601772
附件:
1、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保人社字[2018]41号)
2、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字[2018]42号).docx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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