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对徐水区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保护划定范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水北调徐水管理处沿线渠段(设计桩号0+558.5至32+858)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边线向外延伸50m。
二、曲水河倒虹吸、中瀑河倒虹吸、屯庄河倒虹吸、鸡爪河倒虹吸、萍河倒虹吸、郎五庄二排干、陈梁庄东排干倒虹吸、陈梁庄西排干倒虹吸工程保护范围为从管理范围边线向交叉河道上游延伸500m,向交叉河道下游延伸1000m。
三、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实施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为;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审批、核准时,审批、核准单位应当征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对拟建工程设施建设方案的意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