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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1  点击:0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与保定市主城区同步,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及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名  称: 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4/1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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