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自2017年1月16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1级应急响应,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措施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实行本地机动车每日7时至20时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二、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三、限行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限号规定 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依法进行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限行告知牌,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