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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  点击:0

 

河北省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村工作公室)

抓紧做好2017种养结合一体化(准化殖)

目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发展改革委(局)、农业(农牧、畜牧)局:

    2017年,国家安排中央投资用于肉牛、肉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和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并开工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改造后粪污能够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奶牛饲养要求使用全混日粮技术(TMR),具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没有检出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阳性的奶牛,具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优先支持饲养能繁母畜及种养结合模式的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牧场、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养殖场等。已安排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二)建设内容。中央投资重点用于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以及饲草料基地建设、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等方面。

  (三)补助标准。

  1、肉牛。分年出栏100―299头、300-499头和500头以上3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100-2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2、肉羊。分年出栏300―499头、500―699头、700-999头和1000头以上4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5万元;年出栏500―6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25万元;年出栏7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35万元;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

  3、奶牛。分年存栏300―499头、500―999头、1000头以上三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存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存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元;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170万元。


 

名  称: 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种养结合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2/1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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