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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0

 

  按照《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14日起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措施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5和0,周二限1和6,周三限2和7,周四限3和8,周五限4和9,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三、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四、公交车、出租车、医疗救护车、消防抢险车、环卫清扫车、军用车辆和执法应急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五、限行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限行告知牌,并在城区永兴路、盛源大街等易拥堵路段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六、限行措施取消以保定市通知为准。

                                2016年10月14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0/1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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