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告公示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16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点击:0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  定  市  农  业  局

关于申报2016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畜牧局:

  按照国家、省通知要求,2016年国家继续安排中央投资用于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并开展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存栏300头以上的现有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内;奶牛饲养实行人畜分离、封闭管理,使用全混日粮技术(TMR),具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没有检出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具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优先支持生产乳粉用奶牛场;优先支持实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及种养结合模式的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养殖场等。2008-2015年已安排中央投资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再申报,因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进行搬迁的养殖场(小区)按照新项目对待。

  二、建设内容

  中央投资用于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利用、饲草料基地建设、信息化管理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等方面。

  三、补助标准

  中央投资分年存栏300-499头、500-999头、1000头以上三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存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年存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元;年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70万元。

  四、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1)严格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各级要按照公平竞争、好中选优的原则将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对象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内容进行公开,确保广大企业的知情权,提高项目安排的透明度。市级要确保筛选的项目经县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再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批复、上报。在上报的文件中要将公示方式及确认程序、结果予以说明并附公示相关证明。(2)各地组织申报项目的范围,应包括所在地的农垦管理(开发)区(国有农牧场)。3、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下同)并负责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认真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批。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提出投资建议计划(投资建议计划文件应附附件3、4),附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于4月2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局,逾期未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定市农业局

2016年4月18日


 

名  称: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16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4/19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