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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点击:0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自1月5日24:00起,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自1月5日24:00起,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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