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网 | 保定市政府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告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0

 

      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自12月31日24:00起,解除城区范围内机动车按照牌照尾号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按照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决定自1月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19:00。

  三、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县城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四、公交车、出租车、医疗救护车、消防抢险车、环卫清扫车、军用车辆和执法应急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五、限行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限行告知牌,并在城区永兴路、盛源大街等易拥堵路段加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六、限行措施取消以省市通知为准。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1/0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检索中心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342号-1   冀公网安备13060902000223号  网站标识码:1306250001
主办: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