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徐水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徐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徐水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14年4月23日)
根据《河北省2014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计发〔2014〕42号,以下简称省方案)和《关于加强植保机械补贴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4〕1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农机化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机械化。补贴机具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实施规模及范围
2014年安排我县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规模750万元。目前,下达资金600万元。根据《省方案》和《通知》要求,“在补贴资金允许的提前下,各实施县可以选择玉米收获机、深松机等粮食生产耕种收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满足县域内所有申购者的需求。具体敞开补贴机具须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布有关情况”。我县补贴资金优先满足农民购买玉米联合收获机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购置植保机械,其次是深松机具的更新和补充;剩余补贴资金根据报名情况,确保基本满足需求的原则下确定补贴种类。
三、补贴机具和标准
补贴机具:2014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载明的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补贴标准:执行《河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注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
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经销商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统一公布的由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补贴经销商名单执行。
五、操作方式
为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全部采用“全价购机,直补到户”的方式,主要流程包括:
1、购机申请:持身份证到农业局申请,领取《政策告知书》。
2、确定补贴对象:农业局、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扫描身份证、采集购机者照片上传,发放《指标确认书》和公示手续。
3、全价购机:购机者在有效期内全价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
4、机具核实:购机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携身份证和所购补贴机具(动力机械需登记上照,办理驾驶证、操作证后)到农业局逐台进行人机合影,无误后打印《购机确认书》,领取公示手续。
5、结算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手续,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结算审核: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向财政局申请办理结算事项。
7、拨付资金:财政局对购机资料进行审核后,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者。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永泽为组长,农业局、财政局一把手为副组长,人大法制室、政协经科委、监察、公安、工商、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主任科员李峥年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三严禁、两加强”。 “三严禁”: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禁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和自行设置购机条件。二是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规定,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三是严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两加强”:一是加强信息网络化管理,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局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核实与牌证管理。对享受补贴的全部机具进行人机合影,动力机械要在农机监理站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扎实做好补贴政策的“三公开、两公示”工作。“三公开”:一是做好实施前的政策公开。要将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二是政策落实中资金进度公开。每半月利用公示栏或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以及购机户的购机信息。三是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购机户信息的公开。农业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两公示”:一是补贴对象公示制度。确定补贴对象后,要将结果在农业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二是补贴机具购机公示制度。购机者购买补贴机具后,要及时将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乡镇、村的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接受结算申请。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业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 “三个严禁”和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以假发票骗补、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补贴产品售销企业严格管理,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的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徐水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徐水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唐继勇 农业局局长
曹卫东 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海涛 人大法制室主任
张志革 政协经科委副科待遇
刘 峰 监察局副局长
朱晓旭 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海 公安局副局长
徐卫平 工商局副局长
荆立彬 森林公安局政委
李峥年 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年瑞江 水利局副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