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全县实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工作自公告之日启动,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许可的有关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66号);
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字[2013]219号);
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34号);
6、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通知》(保人社字[2013]178号)。
二、经营许可的管辖分工
徐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施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经营许可的办理程序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程序,按照下列指南和流程办理:
1、《徐水县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办理指南》
2、《徐水县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3、河北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流程》
四、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具有职业资格人员名单;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0、劳务派遣协议;
11、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12、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统计表;
1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用工情况表;
14、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
15、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材料。
五、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
许可机关受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时,酌情选用下列制式文本予以告知: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受理决定书;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核查通知书;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核查报告书;
5、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意见书;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六、经营许可的审批决定
许可机关受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时,酌情选用下列制式文本予以告知: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表;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领取回证;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
8、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
9、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撤销许可决定书;
10、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许可告知书。
业务咨询: 徐水县劳动监察大队
咨询电话: 8601782
办公地点:徐水县永兴中路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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