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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8  点击:0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新认定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专业
  2011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将在种植业、畜牧和渔业、兽医、农机、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涉农企业等6大领域,重点开展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蔬菜园艺工、果树园艺工、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技术员、人工草地建植员、渔业船员、水产养殖技术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兽药经销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气象)、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工人,乡村旅游服务员等20个专业的培训。
  二、认定范围
  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公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三、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
  3、具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必要的教学实训条件、食宿条件和专业教师;
  4、具备较强的农村劳动力组织招生能力和相关培训经验。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6、培训场所或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7、对在以往检查中出现各种问题,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的培训机构不予认定。
  四、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2、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申报单位可于近期到农业局领取或网上下载《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并按要求填报);
  3、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专业教师资格及聘任证书复印件。
  五、受理时间及部门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至徐水县农业局农业股。徐水县农业局接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阳光办成员单位以会商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实地考查、评估,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培训质量高的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我市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李灵海
  联系电话:8673056
  特此公告
 
徐水县农业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下载:保定市文件.doc  


 

名  称: 徐水县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公告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1/11/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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