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新认定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专业
2011年我省阳光工程培训将在种植业、畜牧和渔业、兽医、农机、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涉农企业等6大领域,重点开展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蔬菜园艺工、果树园艺工、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技术员、人工草地建植员、渔业船员、水产养殖技术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兽药经销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气象)、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工人,乡村旅游服务员等20个专业的培训。
二、认定范围
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公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三、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
3、具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必要的教学实训条件、食宿条件和专业教师;
4、具备较强的农村劳动力组织招生能力和相关培训经验。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6、培训场所或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7、对在以往检查中出现各种问题,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的培训机构不予认定。
四、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2、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申报单位可于近期到农业局领取或网上下载《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并按要求填报);
3、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专业教师资格及聘任证书复印件。
五、受理时间及部门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至徐水县农业局农业股。徐水县农业局接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阳光办成员单位以会商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实地考查、评估,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培训质量高的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我市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李灵海
联系电话:8673056
特此公告
徐水县农业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下载: 保定市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