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市决定2010年继续集中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和要求,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专项举报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一、受理专项举报的内容
今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的范围为:中央、省、市、县安排的投入资金、对2007-2009年高速公路(含引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009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2008年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09年水库移民结余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省级扶持资金、基层动物防疫资金、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
重点受理在以上范围内侵占、挤占、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索要回扣和挥霍浪费各类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问题。
二、专项举报的途径和方法
举报人可采取来信举报、电子邮件举报或电话举报的方式,对自己了解各类专项资金的违规违纪线索,向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
三、专项举报的相关要求
举报人请尽可能提供违纪违法的事实和知情人等线索,为查处案件提供条件。提倡署实名举报,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优先安排调查,纪委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肃认真地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对署实名举报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严格保密纪律,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内容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
徐水县专项资金举报电话:8662653
徐水县纪检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683596
徐水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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