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按照《徐水县2008年民主评议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7月25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对基层所站(分局)进行了上半年群众问卷测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测评过程
1、评议代表的组成。群众代表由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农村干部、农民组成。企业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60%,从“优化发展环境、激化市场主体”活动县科级干部联系的118家企业中产生,群众代表乡不少于30名,镇不少于40名。
2、测评组织。基层所站问卷测评由县民主评议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县民评办组织人员对整个评议过程进行监督,评议过程中首先由基层所站对上半年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述职,并听取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然后进行问卷测评,问卷现场封存,县民评办统一计分。
3、测评内容。群众代表对基层所站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参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打分。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规定。②服务周到、办事效率高,在便企便民方面无“生、冷、横、硬”等现象。③秉公办事、依法执纪,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④积极为企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⑤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全面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
4、计分方法。测评票“打分栏”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0、80、60、40计分。每个乡镇基层所站测评分为代表打分总和除以有效票数。各类基层所站(分局)分数为14个乡镇打分的平均值。
二、测评情况
1、测评结果。参加本次测评的有18个部门的226个基层所站,平均分为92.95分。其中司法和行政执法类(一类)所站平均分为96.05分,社会和经济管理类(二类)所站平均分为93.29分,公益经营类(三类)所站平均分为89.45分。从群众问卷测评结果看,群众对一、二类部门的基层所站满意度较高,对公益经营类部门的基层所站满意度较低;群众对财政局、土地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地税局、民政局、电力局、计生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1个部门的基层所站满意度较高,卫生局、县联社、农业局、邮政局、通讯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7个部门的基层所站得分低于总平均分,处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范围;虽然有的部门基层所站平均分较高,但是各基层所站工作也不平衡,存在个别基层所站满意度低的问题。测评中,还收集到涉及到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便企便民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7条,县民评办进行了梳理,已责成相关单位分析原因,限期解决和答复。
2、乡镇组织情况。准备充分、组织较好的是:崔庄镇、东史端乡、正村乡、高林村镇、漕河镇、遂城镇、大王店镇、瀑河乡、釜山乡、留村乡;大因镇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测评,其结果不予采纳。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乡镇民评办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测评,确保代表身份真实,确保人数,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
2、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所站行风建设。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对基层所站重教育、严管理、强素质,促使基层所站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全面优化我县的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法制环境。
3、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各类名次靠前的基层所站,要戒骄戒躁,力度不减;名次靠后的基层所站主管单位要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积极对其基层所站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县民评办。
20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