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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2  点击:0

 

 

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
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
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县直机关、学校各党支部(总支):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涌现出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形式捐款,请党组织转交地震灾区。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县直机关、学校各支部(总支)收缴“特殊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支部收缴后交工委,由工委汇总上交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直接将款汇至中央组织部,并由中央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
  2、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各支部负责收缴后交工委,由工委汇总交到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直接将款汇到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代转省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
  3、各支部(总支)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倡导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同时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情况统计工作,具体项目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交纳金额。
  4、注意收集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适时给与表彰,并及时上报。

2008年5月21日


 

名  称: 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08/05/2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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