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965605 通讯地址:保定市徐水区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云致科技谷A3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山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 | 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 | 河北山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河北天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徐水经济开发区智造园一区2号厂房,行业类别为“C367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新购置分体框架伺服压机、原料预混系统、面料激光切割机及环保设备设施等共计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件50万套。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激光切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引至滤芯除尘器除尘;聚氨酯原液喷涂废气和聚氨酯3#混料间废气是非甲烷总烃和MDI,聚氨酯原液喷涂废气先经喷室纸盒过滤器处理,聚氨酯混料采用密闭混料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以上废气共同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与其他废气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模压成型、附件安装、面料喷胶、包边保压工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发泡废气、聚氨酯 1#、2#混料废气主要含非甲烷总烃和MDI,各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引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其他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4)固废。①一般固废:除尘灰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危废:主要包括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