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按照《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要求,修订形成《保定市徐水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编制公开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以《事项清单》为基础,按照省通知时间节点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作相应调整。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运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按时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同时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同步对应调整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有关事项内容,规范开展审批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运行。 三、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实施。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随意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同时,要协同做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做好业务办理系统、“冀时办”移动端及自助端等应用平台的对接联调,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 四、健全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已委托、下放下级实施的事项,要做好制式证照移交、协调平台账号开通、配套资源授权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保定市徐水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保定市徐水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保定市徐水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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