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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保徐卫医罚决字【2026】第JDZ1003号
发表时间:2026/10/13 点击次数: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冀保徐卫医罚决字【2026】第JDZ1003号

处罚机关: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佳丽医疗美容诊所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佳丽医疗美容诊所为李秒开展双眼皮内眦角修复术未全面告知医疗风险签订书面术前之情同意书。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