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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保徐卫医当罚决字【2026】第JDZ2003号
发表时间:2026/07/13 点击次数: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冀保徐卫医当罚决字【2026】第JDZ2003

处罚机关: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户木乡幸福村卫生室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

违法事实:户木乡幸福村卫生室未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章第六节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