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占〔2023〕第44 号 关于保定市徐水区北保养老服务中心用地的 批 复 保定市徐水区北保养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项目用地申请书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留村镇北常保村集体建设用地2697.09平方米(4.05亩),使用期限贰年。 二、必须按国土空间规划和批准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本宗地。 特此批复。 2023年10 月9 日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