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特制定以下服务经济发展措施,以协同推进徐水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 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 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 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 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 态环境绩效评级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 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 晋级;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2、3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行为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2、3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外,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产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四.深挖减排能力,优化总量调拨 挖掘减排能力,谋划落实减排项目,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协调对接排污权交易市场,帮助企业(单位)解决排污量不足问题;对科技含量高、投资产出比高、重点建设项目等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调拨;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五.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帮扶队伍,深入基层一线,以“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为帮扶工作的重要抓手,找准企业绿色生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技术指导、精准帮扶,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六.砖瓦行业统筹做好环保治理提升和生产 对于已完成升级改造治理工程但尚未验收的砖瓦企业,可以边生产边验收,秋冬季之前完成验收。 七.优化执法方式,无事不扰、无据不查 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管理和服务,利用无人机巡查、用电监管、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除上级移交推送问题、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无据不查。 八.帮扶企业污染治理资金申报 强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组建申报小组,加强沟通跑办,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较大和社会经济贡献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