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人员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有:区监察委主任,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
会议应到31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宁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关于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满意票22票。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三届三次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满意票21票,基本满意票1票。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三届三次人代会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票2票。
会议审查批准了徐水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的报告。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
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接受:
姚红颖辞去保定市徐水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
梁博为保定市徐水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董丹丹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雷雨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雷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申树民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