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人员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有关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委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
本次会议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弘舸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四项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满意票23票,基本满意票1票;促进种业振兴工作情况满意票23票,基本满意票1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满意票24票;旅游发展工作情况满意票22票,基本满意票2票。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债务工作情况和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满意票24票。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满意票24票。
会议集中学习了区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赵小卫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广贺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谢 超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赵 亮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宝芹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彦君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申树民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唐秋英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