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人员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监察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机关科级干部。
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弘舸主持。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调整保定市徐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内容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审查了徐水区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21年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满意票23票。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徐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讨论通过了徐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建议日程,常务主席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选举办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郭景龙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任 命:
王 伟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新童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王店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宋会义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 伟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王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志芳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东釜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新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