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人事任免名单 免 去: 免 去: 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主 任:张海波 缺席会议人员名单 委 员:田顺茂、史淑敏、刘善江、杨建国、杨海涛(事假),郭立新(病假) 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人员有:政府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被任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城区办人大工委主任,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本次会议应到主任委员23人,实到1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波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水区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2014年财政决算。
决定免去:
姚万军同志徐水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张洪亮同志徐水区政府办主任职务;
马志信同志徐水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曹卫东同志徐水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郑大锁同志徐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周玉桥同志徐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刘 勇同志徐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戴国旗同志徐水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卢 军同志徐水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郑学伟同志徐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张立新同志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郑文学同志徐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钮进忠同志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宝良同志徐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海峰同志为徐水区监察局局长;
李建军同志为徐水区政府办主任;
杨自群同志为徐水区教育局局长;
周玉桥同志为徐水区财政局局长;
郑学伟同志为徐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红光同志为徐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弘舸同志为徐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郑大锁同志为徐水区审计局局长;
卢海峰同志为徐水区统计局局长;
佟元龙同志为徐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许克义同志为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大庆同志为徐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立同志为徐水区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史振永同志为徐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赵道甫同志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春雁同志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孟祥东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崔占清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国祥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代永安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 璀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 淼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艳霞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林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小硕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慧哲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香融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耘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斌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春光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卜海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金国忠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薛捍臣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贺学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合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扈克勇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淑贤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新峰同志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 命:
田志伟同志为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副主任:王苏娅、高振宏、胡利清、李文启
委 员:马云峰、刘 亮、刘志安、汤山会、闫满常、李常福、张玉祥、赵可新、郭志华、彭少波、彭彩虹、韩长青
王保辉 区政府区长
孙亚利 区法院院长
韩建强 区检察院检察长
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城区办人大工委主任,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