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城区办人大工委主任,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启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徐水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和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徐水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还对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和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8人参加了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为: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满意票10票,基本满意票8票;县法院监督工作满意票18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波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整体安排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一府两院”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深刻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评议,认真落实整改,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张海波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履职意识,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按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对事不对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评议,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张海波还对会议审议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财政审计工作要凝聚监督合力,深化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法制教育,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重点监管;审判监督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效果,注重队伍建设。
人事任免名单
任 命:
薛捍会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申树民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贾利孚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东学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淑萍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志飞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贾探华同志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树江同志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