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各人大主席,城区办负责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本次会议应到主任委员25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振宏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对“一府两院”相关人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徐水县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全部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8309万元调整为120686万元,增加237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3786万元调整为54866万元,增加1080万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徐水县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建议: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指导,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增续经济发展后劲。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徐水县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建议:要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加强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要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管理绩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总结,继续做好后续工作,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波要求,被任命人员要倍加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群众,坚持廉政勤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创造出新的工作业绩,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
张海波对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 并结合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要以增强工作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紧紧抓住县委要求的、群众希望的、人大决议、决定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审议质量,切实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既定目标任务的实现,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二要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创新代表工作载体,加强“代表之家”建设,开展好“代表活动日”活动,支持广大代表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开展活动。要建立完善代表联系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系,加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提高代表满意率和建议办结率。三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做到‘五个坚持’、争当‘五个表率’”继续抓好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加强乡镇(办)人大建设的指导力度,搞好乡镇(办)人大队伍的学习培训,积极探索乡镇(办)人大开展监督的有效途径,保证基层人大的职权行使到位。
人事任免名单
一、县政府组成部门人员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马志信同志为徐水县教育局局长
曹卫东同志为徐水县财政局局长
侯金标同志为徐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国友同志为徐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占营同志为徐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扈顺利同志徐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米翠之同志徐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高凤禄同志徐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县法院工作人员任免名单
任 命:
李桂举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宋会义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臧丙辰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高立新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建春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新童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志芳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 博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崔永江同志徐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宋会义同志徐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建春同志徐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立新同志徐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免名单
任 命:
于新峰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君红同志为徐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 去:
贾探华同志徐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田志刚同志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庆山同志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出席会议人员名单
主 任:张海波
副主任:王苏娅、高振宏、胡利清、李文启
委 员:马云峰、王丽斋、王桂增、田顺茂
刘志安、刘善江、闫满常、李常福
杨建国、杨海涛、张玉祥、赵可新
郭志华、彭少波、彭彩虹、韩长青
缺席会议人员名单
委 员:史淑敏、刘 亮、汤山会、郭立新(事假)
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崔铁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文群 县法院院长
滕秋安 县检察院检察长
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城区办负责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