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区三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结合上级人大工作安排,制定保定市徐水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计划: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部分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徐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三届四次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三届四次人代会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民生、破小案”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
二、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徐水区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
1.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
四、组织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1.对区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2.对区政府防汛工程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调研。
3.对区政府新改扩建学校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调研。
4.对区政府医疗便民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调研。
5.围绕上级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开展联动监督活动。
6.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应的视察调研活动。
五、代表工作
1.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履职学习,增强代表履职学习的实效性,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监督法、代表法、如何审议各项报告、如何提出议案建议等内容,学习了解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完善代表履职业务知识。
2.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在完善制造业代表联络站基础上,围绕民生领域,结合代表结构,新建一至两个行业性联络站,指导代表家站有计划、有主题、有成效地开展活动,着力增强活动实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计划,采取集中组织与委托组织相结合,组织代表进行主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在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时,将如何提好议案建议列为主要内容。指导各代表家站把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结合视察、调研等活动,多提务实管用、前瞻性的议案建议。做好重点代表建议的确定及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实地察看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汇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做到在沟通联系中增进理解、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